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六條警車在執行下列任務時可以使用警用標誌燈和警報器:
(壹)趕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現場;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逃犯和勞動教養人員;
(三)追逐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車輛和人員的;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勞動教養人員;
(五)執行警衛、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邏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