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開辦民辦幼兒園,應當具備法人資格;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基本辦學規模不少於百人。幼兒園的辦學條件符合規定的二級幼兒園標準。
3、有穩定的資金來源,啟動資金不少於二十萬(包括教學設施和教學設備等。),註冊資金十萬元以上,並提供有效證明。關註‘新農家書屋’微信官方賬號,獲取幼兒園園長規範化運營管理全套文件,包括場地、規模、設備等80余種手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壹)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管理學生的學籍,實施獎勵或處分;
(五)向受教育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
(六)聘任教師和其他員工,實施獎勵或制裁;
(七)本單位設施和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八)拒絕任何組織或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幹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