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甲方退出並負責償還65438元+00000元。
4-1=3
3萬元
兩個人也是。
每個人將再次支付1.5萬元。
又借了2萬元
又虧了5000元。
是兩個人
a已經辭職了。
丁不存在,責任問題。
然而,這筆錢,
還錢丁,本金。
不形成,是借用和關系。
合同是借錢。
如果沒有簽合同,就口頭借錢。
甲退夥生效。(5個月的巨大損失)(管理不善)
3+2=5
乙、丙、乙三方各承擔2.5萬元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