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以下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產。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任何壹方不得強迫另壹方或由任何第三者加以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