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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受理通知的格式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原告的起訴進行審查後,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書面裁定不予受理的司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收到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除外。通過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到達收件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