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部分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實行全國統壹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和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和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不負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壹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對被保險人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