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寵物店作為實際管理人負責管理狗狗;
3.如果有證據證明狗主人有過錯,寵物店可以在承擔責任後基於合同向他索賠。
按照我國《民法典》第壹千二百四十五條關於飼養動物責任的壹般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動物造成損害責任的壹般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