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荒地和荒山的政策是“誰開墾誰受益”的原則,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和整理。然而,土地畢竟是屬於國家或集體的。目前,在全國許多地方,在引導社會投資的政策方面,按照“誰投資、誰回收、誰使用、誰受益”的原則,放開使用權,盤活發展權。有些地方免征農業稅n年。從事林業、果業、養殖業生產的,可在N年內免征農林特產稅,並可在承包期或租賃期內有償繼承和轉讓。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政策,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規定,大家可以去相關部門詢問。
但是有壹點是,如果這些原本屬於集體所有的荒山荒地被征用和征收,開發商的投資部分和青苗補償將屬於個人,土地補償將屬於集體,分配方式將由集體決定。如果它們最初歸國家所有,則只能獲得青苗補償和個人投資。
——各地政策不盡相同。以上只是我所在地方的情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