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養老金屬於被執行人的工資收入,因此養老金可以成為被執行人的財產。只有被執行人應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養老金,這樣法院才會根據實際情況凍結被執行人的養老金賬戶,並按月扣款償還債務。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需要為失信被執行人預留必要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所以通常執行的標準是60%左右,40%左右的費用要留給被執行人用於基本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