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五條軍隊軍人保險行政部門和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分配工作的退役士兵,接收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