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修訂)主要有五處修改:
①禁止在水果、蔬菜和茶葉中使用高毒農藥;
②保健食品的標簽不得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
③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④網購食品納入監管範圍;
⑤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要按規定進行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