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
第十二條當事人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壹條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三條合同當事人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後果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自願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後果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經督促、引導後能夠及時主動糾正或者中止違法合同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