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百四十二條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依照本章的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
也就是說,國際公約優先。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留的條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