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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第四十三條的內容是什麽?
法律解析: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超車。

(壹)前車正在左轉、掉頭或者超車的。

(2)有可能遇到迎面駛來的汽車。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者工程救險車。

(四)通過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城市交通路段以及其他不具備超車條件的路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機動車同車道行駛時,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超車。

(壹)前車正在左轉、掉頭或者超車的。

(2)有可能遇到迎面駛來的汽車。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者工程救險車。

(四)通過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城市交通路段以及其他不具備超車條件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