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金: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質量保留金在工程建設中非常常見。壹般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質保金從合同項下的應付賬款中扣除。如果建設項目存在質量問題,質量保留金可以在需要維修時用於維修。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的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