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關於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如下:1。沒有農業戶口就不能蓋房子,而宅基地農民只有所有權,所以非農業戶口所有者或公司不能去農村蓋房子;2.非本村居民不能選擇宅基地建房。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組織,為了更好地利用農村集體組織的土地資源建造房屋。只有村集體組織有權支配宅基地;3.壹戶壹宅的總面積不能超過。如果超過這個標準面積,將由村集體收回或按步驟收費。實際階梯價格將由每個省市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依照土地管理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