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種:總代理。按照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維護當事人權利。壹般為爭議標的的3-5%。如果目標很高,也可以低於這個比例。
第二種:風險代理。按中標金額或獲得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支付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這當然高於壹般代理。
第三種:半風險代理人。給了壹定的基本費用,剩下的就要按照風險代理來計算,這當然是介於壹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