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政部關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壹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愛措施的通知》第三條解決了農村社區工作者待遇保障問題。農村社區工作者的保障和待遇是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薄弱環節。各省級民政部門要加強與同級組織、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保障農村社區工作者工作補貼、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和社區防控經費的資金來源。指導縣級民政部門在當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實現以縣(市、區、旗)為單位,統壹城鄉社區工作者職業傷害保障政策措施,統籌改善保障條件。要科學測算農村社區防控經費,推動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通過增加村級組織運行經費、安排獎補等方式給予適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