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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問妳壹個問題。港澳的法律允許民營企業造槍嗎?
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

刑法第125條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炸彈、爆炸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個人或者單位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二十五條第壹款的規定,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定罪處罰:

(壹)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槍支壹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發射子彈的非軍用槍支壹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兩支以上的;

第二條非法制造、銷售、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壹百二十五條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壹)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炸彈、爆炸物的數量在本解釋第壹條第(壹)、(二)、(三)、(六)、(七)項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五倍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