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六條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