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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
法律分析:臨時工屬於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臨時工,多為雇傭期不超過壹年的臨時性、季節性員工,也應根據現行勞動法律法規簽訂相應期限的勞動合同,明確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其合法權益也應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