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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勞動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生效條件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在不影響剩余部分效力的情況下,剩余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原因如下:
1.合同主體不合格。被聘用方提供虛假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違法,即勞動合同違反法律法規和善良風俗,或者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比如約定制造冰毒,賈鈔。含有違法內容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協商壹致的產物,應當是當事人意思的真實表達。以欺騙、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壹方的真實意願,因此無效。
4.合同格式不合法。這就意味著勞動合同不是書面形式,當事人沒有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者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進行鑒證的勞動合同沒有經過鑒證。壹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合同正式合法化,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