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妳做什麽,都不能阻止妳的女婿獲得產權。公證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即只要婚姻存續,任何壹方獲得的贈與和繼承的財產,都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簡單想想,把房產給女兒孫子而不是女婿,是極其自私的行為。女婿在外面掙的錢屬於夫妻財產,婚前財產是父母畢生積蓄購買的,屬於夫妻財產。
怕女婿得到最好的辦法就是和女兒離婚,然後把財產給她,永遠不結婚,這樣女婿就永遠得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