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舊)》第五十六條規定:“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和認可,合同無效。”
保險合同是被保險人當場同意保險金額的有效合同。保險公司的代理人為了完成保險合同的簽訂,盡可能多的獲得傭金,往往會采用故意隱瞞重要事實的方法來促成合同的簽訂,容易造成保險理賠糾紛,這也是保險糾紛頻發的重要原因。保險公司應該加強這方面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