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建房,前後鄰居之間的房屋高度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在建房的時候,要考慮鄰裏的房子,不要影響彼此的生活,避免造成鄰裏的不和諧。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農村建房時,相鄰的鄰居有義務提供必要的便利。蓋樓是農村地區的前鄰居,應該註意不要侵犯鄰接權,鄰居的建築阻擋了鄰居的采光,這構成了滋擾。受害方有權提出異議,要求受害方采取必要的救濟措施。可以找村委會或者當地政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於相鄰關系的特殊性,相關部門或法院會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兼顧各方利益予以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條* * *建築物的建造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