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10前發放;
2、但有些地區分布在每個月的中旬。還有壹些農村低保在月底發放。有些地區分布在每月的上、中、下旬,但壹般在月底前分布。還有按季度發放的低保,即每三個月發放壹次。通常會在每月4號之前發放。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核,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予以批準:
(壹)對無收入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扶養人的城市居民,批準其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享受。
(二)對於仍有壹定收入的城鎮居民,允許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與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經審查,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