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比如A認為父親B已經死亡,向法院申請宣告B死亡。法院宣告B死亡後,B的遺產將由C繼承(假設沒有其他繼承人)。然而,事實上,乙並沒有死,而是在某地與丙結婚並生下了兒子丁。B去世前立下遺囑,將財產平均分配給A和D..乙死後,其子丁某有權要求甲返還其應得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