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誌,也是法官的身份象征,體現了法官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保障全社會公平正義的深刻喻義。會徽的基本圖案由麥穗、齒輪、華表和鱗片組成,其中鱗片寓意公平正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有違法行為或者擴大強制執行範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