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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後債權轉讓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債權轉讓法院判決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時,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執行申請書、判決書、生效法律文書確認書、申請執行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同時,如果有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應當壹並提供給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八條對公證機關依法可以執行的債權文書,當事人壹方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