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法行為。
2.有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醫療護理規範和慣例,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
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在醫療事故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確定醫療過失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的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是指醫療事故的損害後果完全是由醫療過失造成的。
(2)主要責任是指醫療事故的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是指醫療事故的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起次要作用。
(4)次要責任是指醫療事故的損害後果大部分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醫療過失起次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