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該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設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設立法人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法人的設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