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百五十五條民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期滿,包括本數;所謂“不滿”“在外”不包括這個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九條: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例如,“兩年多”中的“兩年”是數字。這個數字是指被叫的數字、標準數字和參考數字,如:1000元以上,其中1000是標準數字,而標準數字是參考數字。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
第壹百五十四條民法所稱期間,按照公歷年、月、日、時計算。
規定期間按小時計算的,從規定時間起計算。規定按照日、月、年計算期間的,不計算起始日,從次日開始計算。
期間的最後壹日為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後壹日。
期限的最後壹天的截止時間是二十四點。如果有營業時間,則在停止營業活動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