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憲法第58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第六十七條
NPC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解釋憲法並監督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4)解釋法律等。
反間諜法第壹條
為了預防、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