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作品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著作權的產生采取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壹經創作即產生著作權。因此,與專利、商標等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不同,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認定還涉及權利效力問題。著作權有效的作品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範圍;保持原創;可以以某種有形的形式再現。
只要不滿足任何條件,原告的作品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被告當然沒有侵權。如果原告的作品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則該作品享有著作權法的保護。
2.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情況分析。
分析被訴侵權作品可以適用以下兩個標準:壹是“接觸”,即有機會接觸前壹部作品;另壹種是“實質相似”,即應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實質相似。
其中,後者是鑒定的重點。在確定原、被告作品是否“實質相似”時,我們應將原告作品中受版權保護的部分與被告作品中相應的部分進行比較,以確定兩者是否實質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