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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關於寒暑假勞動者工資管理的規定
法律分析:在工作時間上,暑期工也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工作。加班的,應當支付加班費,支付的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日工資和小時工資不得低於最低標準。

所以最好和用人單位簽訂臨時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人工成本,工作條件,工傷等。應該列出來,這樣壹旦發生糾紛,夏季工會可以有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