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親自前往鄉鎮國土所提出申請;2.提交相關材料。具體包括以下材料: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宅基地使用權證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以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證明;3、當地土地所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資料進行審查;4.進行實地調查並完成相應的公告;5.報國土資源局審核登記;6.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