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檢察、公安、海關、安監、稅務等機關,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凍結單位或個人的賬戶;2.如果銀行在銀行借款合同中規定的壹定期限內沒有及時還款,那麽銀行有權凍結客戶在該銀行的存款賬戶,用戶的其他銀行不受影響。
法律依據
最高法院《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壹條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數額和執行費用為限,數額明顯超標的,不得查封、扣押、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