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章總則
2.第二章平時征集
第三章士兵的現役和預備役
第四章軍官的現役和預備役
5.第五章軍隊院校青年學生招生
6.第六章民兵
7.第七章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
8.第八章高等學校和高中學生軍事訓練
9.第九章戰時部隊動員
10,第十章現役軍人待遇和退役安置
11,XI法律責任章
12第十二章補充條款
擴展數據
《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於2008年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月29日,九屆NPC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進行了第65438次修正。
3.《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已經2009年8月27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65438次會議第二次修正。
10月29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關於修改〈中國人民兵役法〉的決定》進行了第三次修正。
參考資料:
中國法院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