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仍然有效,但如果與《侵權責任法》相沖突,則適用《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文號:法法發【2010】23號發布日期:2010-6-30施行日期:2010-6-30第四,人民法院審理民事糾紛案件適用侵權責任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應當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從這些不難看出,這幾個問題的解釋仍然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七條* *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