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監督員的任期和免職
:
(壹)人民監督員任期五年,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司法監督員可以辭職:
1.因崗位調整,不適宜擔任人民監督員;
2.不願繼續擔任人民監督員。
司法監督員辭職後,由市司法局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