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導向作用。引導人們這樣做,必須這樣做或不這樣做,從而影響行為者本人的行為。
二是評價的作用。這意味著法律作為壹種社會規範,具有判斷和衡量他人行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功能。評價函數。這就是法律作為對他人行為的衡量和標準的作用。
三是預測作用。這是當事人之間行為的作用。
第四,強制作用。這是對犯罪者行為的影響。教育功能。這是普通人行為的作用,包括正面教育和負面教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十四條* * *對不執行或者不配合執行反制措施的組織和個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