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工傷醫療費如何報銷
工傷醫療費如何報銷
法律解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憑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復印件、費用清單原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有效報銷單據等在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康復費;(2)住院夥食補助費;在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四)為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工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