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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簡要說明我國法律如何規定承認不同國家的仲裁裁決。
《民事訴訟法》的頒布實施,正式將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納入中國民事訴訟制度。該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需要我國法院承認和執行的,由當事人直接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財產所在地的中級法院申請,由法院依照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對等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