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的保修期是多久?
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負責修復。(壹)設計文件規定的房屋建築基礎工程、地基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有防水防滲漏要求的外墻,為5年;(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工程,為2年。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壹條規定:建築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