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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三條規定:家庭應當樹立良好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要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關心;家庭成員應當尊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民法典》生效日期為202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