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高等學校法學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畢業,具有法律專門知識的;(5)品行良好。
不匹配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壹)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三)被判處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或者被判處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學生在校註冊
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也就是大三可以參加司法考試。
港澳臺學生註冊
申請香港、澳門、臺灣省或國外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學位)者,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考國家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