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如果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秘密,擅自披露或者使用該商業秘密應承擔什麽責任?
如果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秘密,擅自披露或者使用該商業秘密應承擔什麽責任?
法律分析: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者不當使用。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對方有義務不披露或使用它。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七條。

在向被特許人披露信息之前,特許人有權要求被特許人簽署保密協議。無論特許經營合同是否成立,被特許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或不當使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被特許人因合同關系知悉特許人的商業秘密的,即使在合同終止後未訂立保密協議,也應當承擔保密義務。被特許人違反本條前兩款規定披露或者不正當使用商業秘密,給特許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