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第四條體育場館經營條件和技術要求從業人員資格。
4.1救生員、教練員、社會體育指導員(遊泳)、水處理人員、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專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相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4.2服務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壹次體檢,並獲得健康證明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