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刑(墨、肥、肥、宮):墨:在罪犯的臉上紋上字,然後用墨水塗上去。割掉罪犯的鼻子。舵:取下犯人的膝蓋骨;龔:破壞犯人生殖器官。
流放:將犯人流放到偏僻的地方,最初是作為壹種原諒同宗人五刑之罪的方式,後來不僅用於此。
救贖:罪犯被允許使用銅等貴金屬來贖罪。不同於“罰”。夏朝的贖制非常發達,西周也有所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