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無勢”現在已經成為法治國家普遍的法律原則,也應該是全社會都應該遵守的法律。法無授權不僅僅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同時,各級組織和國家機關出臺的政策法規必須有法可依、有理有據,才能保證權力在法律框架內運行。